中评社北京2月18日电/据人民日报报道, 当前,全党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相统一,严格按规定程序选好二十大代表,是增强代表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按党章和党中央要求办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注重提高民主质量和实效,确保选出符合党中央要求、广大党员拥护的二十大代表。
党的领导和发扬民主是统一的,不是对立的,两者不能偏废。选举产生二十大代表,是广大党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和形式。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引导党员有序有效参加,让每个党员都能充分表达自己意愿。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学习宣传和党性党风党纪党史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经受政治历练、党性锻炼,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深化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格代表产生程序。二十大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覆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分为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会议选举等五个环节。各环节工作必须严谨细致、规范操作,不能搞变通简化,更不能走样变形。比如,推荐提名时,要走好群众路线,广泛进行组织发动,努力使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参加;组织考察时,实行差额考察和考察预告,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严把人选政治关和廉洁关;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时,要通过适当方式公示,进一步征求党组织、党代会代表和党员的意见,防止出现党员群众对代表选举工作不知情、对代表人选不了解的情况。人选确定前,应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金融机构、企业等方面人选,有针对性地听取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人选,注意听取相关党建工作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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