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13日电/据文汇报报道,香港第五波新冠肺炎疫情严峻,正当全城同心力抗病毒之际,揽炒派余孽再露出险恶嘴脸,妄图散播谣言制造恐慌。一名去年曾在网上煽动杀法官的男子,近日又在高登讨论区煽动确诊市民“游街播毒”,鼓吹要对抗和瓦解特区政府的“清零”抗疫措施。警方根据调查,锁定煽动者的身份,并首次引用香港《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599A(32)条,即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将涉案男子拘捕,并控以一项煽惑他人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罪及一项煽惑他人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罪,案件将于2月14日在东区法院提堂。
被捕男子姓锺,32岁,报称电器维修员,家住中环。他涉嫌于今年1月及2月,在网上高登讨论区多次发文,煽动新的确诊患者“四围去播毒”、“全港蓝店一日游”等,地点包括到中环、警署和纪律部队宿舍等,更狂言“要港共政府清零收皮”。
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人员调查发现,有人在网上社交平台煽动他人反对抗疫措施,鼓吹确诊患上2019冠状病毒病者四处传播病毒,涉嫌干犯《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599A(32)条,即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任何在公共运输工具;或街道、公众地方、娱乐场所、聚会地方、会社或酒店或该处行径,不得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
去年同一平台煽动杀法官
为确保公众卫生安全及市民的健康,警方进行深入调查及情报分析,锁定发文的姓锺男子身份,并于11日下午在疑犯中环住所楼下将他拘捕。调查进一步发现,该名男子去年5月在同一讨论平台,亦煽动他人对法官使用暴力,内容包括杀害法官,干犯煽惑他人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罪。行动中,警方检获一部手提电话,被捕男子仍被扣留调查。行动依然继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最高可判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根据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101条(2),任何人煽动其他人干犯某一种刑事罪行,则可判处该刑事罪行最高刑罚,而意图导致他人身体伤害,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
警强烈谴责自私不负责行为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警司戴子斌昨日表示,当大众市民同心抗疫之际,有不法分子为达到自己目的,公然煽惑他人四处传播病毒,对公众的健康及安全带来严重风险。警方强烈谴责这种自私及不负责任行为。
警方强调,在互联网犯法与同现实一样严重,提醒市民不要轻视或者无视在网上言论的相关法律责任。警方一定会严正执法,竭尽所能将其绳之以法,维护香港的安全和秩序。
警方又再次提醒市民,高等法院在2019年及2020年所颁布的两个临时禁制令,分别禁止在互联网平台及媒界上促进鼓励煽动或威胁使用暴力,以及禁止针对司法人员及家属起底及滋扰的行为。这两个禁制令依然生效,违反者将会干犯藐视法庭罪,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