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论是国家相关监管部门、还是行业监管都在不断为明星高片酬问题开出明确“药方”。早在2017年,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等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其中指出:各会员单位及影视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2018年8月,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三大视频网站与六大制片公司发表的《声明》表示,共同抵制艺人“天价”片酬现象,尝试推行单个演员单集片酬(含税)不超过100万元,总片酬(含税)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具体定价规则。
2020年4月,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发布《倡议书》。其中规定,一部电视剧、网络剧的编剧、导演和男、女一号主演的酬金,各自最高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10%,全体演员酬金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40%。
去年9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坚决反对唯流量论;坚决抵制高价片酬。就片酬方面,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演员和嘉宾片酬规定,严格片酬管理告知承诺制度。倡导鼓励演员和嘉宾担当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性节目。严肃惩戒片酬违规、“阴阳合同”、偷逃税行为。
同年9月,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方微信也发布《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多措并举加强电视剧行业管理》的推文,提出坚决有效治理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漏税等突出问题。
具体而言,管理共有四项,其中前两项直接关乎演员片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