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笔笔好处费中,伍佳烨的底线也一退再退,愈发贪婪起来。尤其是到了后期,她不再等投标老板“上门”,而是主动“招揽生意”,看哪家公司可能中标,就提前联系老板,称自己能帮忙中标,要求给予好处。
经查,2019年4月至2021年8月,伍佳烨71次收受19个投标老板贿赂,平均每个月“入账”9万余元。特别是在2020年、2021年,伍佳烨共收受贿赂236.2万元,甚至在被留置的半个月前,伍佳烨还收了16万元好处。
然而,伍佳烨只做了个临时“保管员”,她将每次收到的贿赂款放在汽车副驾驶位置下,积攒到一定数量后存到他人名下——一分钱都没有花。“我就看着银行卡上的数字越来越多,内心就有一种幸福感。”伍佳烨告诉办案人员。
2021年9月,经嘉兴市监委指定管辖,嘉兴市秀洲区监委对伍佳烨涉嫌严重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10月,伍佳烨劳动关系被解除。12月28日,秀洲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伍佳烨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