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制度是开展工作的保障和依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推动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履责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动纪检监察权力合理配置、规范运行。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始终对党绝对忠诚,时刻不忘肩负的神圣职责,不断加强学习,严守办案纪律和规矩,筑牢廉洁底线,敢于担当作为。”近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新一届领导班子选举产生。新班子第一件事,就是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为健全内控机制建设,湘西州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信访举报受理办理、问题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工作规程,建立健全案件协审、集体审议等制度规定。同时,对纪委监委新任领导干部、新进工作人员广泛开展廉政提醒,通过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严防“灯下黑”。
2021年以来,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制度相继出台,进一步规范了监督执纪执法权力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纪检监察机关将学习贯彻各项法规制度作为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监察执法精准性实效性,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举办领导干部研讨班、开展法规制度全员培训、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上台授课辅导、专家学者作学法专题辅导……贵州省纪委监委把2021年确定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年”,围绕开展规范化法治化学习调研宣传、推进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等5个方面16项具体内容定制度、立规矩,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