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大力提升东部地区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水平,增强对其他区域的带动作用。东部地区凭借技术、人才、市场、政策和产业优势,可在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方面有所突破,为中西部地区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作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高地,东部地区应率先承担起攻坚克难的重任,加强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积极推行“揭榜挂帅”等新机制;深入推进以“大智云物”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技术发展,加强数字产品、组织模式和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新,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提供支撑;进一步健全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运行和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为数字技术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四,进一步提升区域开放水平,积极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合作。一方面,要扩大对外开放,在畅通数字经济国际循环上切实发力,形成更加开放、安全、多元的数字贸易格局。支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引进外资,高质量利用外资,更好发展数字产业、开发数字产品等,推动我国数字产品与服务“走出去”。另一方面,要加大区域间的开放力度,各地区要将自身发展放到国家战略全局中考量,与现有的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相结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制定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的产业政策。同时,还要将推进城镇化与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结合起来,使之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