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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织防范网络,淘汰虚拟货币“挖矿”
http://www.CRNTT.com   2022-01-21 11:25:16


 

  为提高算力,成千上万台“挖矿”的“矿机”集聚一起,形成超大规模的“矿池”,大量依赖火力发电的“矿池”造成巨大的碳排放以及空气污染。2021年4月,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的学者发表了《中国比特币区块链运行的碳排放量与可持续性的政策评估》。该论文指出,我国的“矿工”曾占比特币网络算力的75%以上。若没有政策干预,我国比特币区块链的年能耗预计将在2024年达到峰值296.59太瓦时(1太瓦时等于1万亿瓦时),将会产生1.305亿吨碳排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说,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稳定器。禁止虚拟货币“挖矿”,将电力投向实体经济,是出于工业生产产值的考虑,也是出于保证供应链、产业链正常运转,防止缺电导致就业形势下滑的考虑。“从这个角度看,禁止虚拟货币‘挖矿’保证工业用电,是正确且必要的。”盘和林说。

  做好全链条治理工作,严防“死灰复燃”

  虚拟货币以及“挖矿”活动影响我国金融和电力保供的安全,监管部门也连续出台政策进行打击和限制。到2021年底,我国虚拟货币“挖矿”的大型矿场已基本清零。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将持续做好虚拟货币“挖矿”全链条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

  《通知》为加大力度彻底清理虚拟货币“挖矿”与交易活动提出了纲领和完善的处理办法。其中包括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坚决杜绝发电企业特别是小水电企业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网前供电、专线直供电等行为;实行差别电价,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30元,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加价标准;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一切财税支持,或提供金融服务,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限期淘汰等。

  随后,海南省发改委决定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80元,同时不允许虚拟币“挖矿”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从体制机制建设来看,对“挖矿”活动的防范体系也越来越立体。根据《通知》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清查工商登记、电力部门监测异常用电、电信部门核查“挖矿”网络流量、银行部门监测异常资金流动情况、网信部门推动交易所等衍生机构整改退市等,通过建章立制,多部门协调配合,合力打击虚拟数字货币“挖矿”和交易,解决以往的假数据中心、假出海、假交易等问题,挤压虚拟货币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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