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19日电/网评:斩断酒吧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杨 航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一酒馆以及其实际经营者李某某招用未成年人一案作出判决,判令其停止招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酒馆,同时向社会公众道歉,这也是全国首例酒吧侵害未成年人权利民事公益诉讼案。
据媒体报道,该酒馆2020年10月开业,截至2021年11月份被查,其间先后招用60余名未成年人,并以免费提供酒水为噱头,建群招揽未成年在校生30余名,到酒馆充当“气氛组”成员,通过到台上跳舞等方式带动酒馆气氛。此外,该酒馆还接纳多名未成年人消费,直至此次被公益起诉前,该酒馆在一年多的经营时间里,因发生酒后滋事、打架斗殴等事件引发警情数十次,对当地未成年人成长造成恶劣影响。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不得招用未成年人。这是为保护未成年人对商家设定的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家都不得把黑手伸向未成年人。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社会认知和自控能力尚不健全,一旦受到外部影响特别是酒水的刺激,极易做出不受控制的行为,甚至诱发犯罪。从涉案酒馆在一年多的经营时间里,发生数十次警情来看,其不仅对周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破坏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扰乱了社会秩序,而且使不特定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具有损害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双重性。
保护好未成年人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这不仅是政府与家庭的责任,也是每个企业的责任,任何企业都不应做出有违法律、有违道德、有违良知的事情。对于那些昧着良心赚黑心钱的企业,特别是对类似案件中那些明知故犯的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者,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行动起来,努力织密未成年人防护网,让他们的黑手无处可伸,伸手必将被捉。当地检察机关对涉事酒馆提起公益诉讼,就是一次很好的实践。
在此案中,法院、检察院还对相关未成年人家长送达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任老师。今年1月1日,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家庭教育自此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这部法律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也赋予了父母更多的法律责任。这也就要求每个家庭、每名家长要尽心尽责,切实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