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改变一贯的做法并不容易。政府办事讲究程序,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因为程序的本意是要达至良政善治,宗旨就是为市民服务。但讽刺地,在土地开发和建屋的层面上,程序和宗旨产生矛盾,现行的程序并不符合大多数市民的利益,所以必须进行改变。
不过,修改程序又会涉及更多繁复问题,不少官员为避免费时失事,都不愿修改。换言之,政府内部本身也缺乏一个有效改变现状的机制。在新时代下,政府行政程序要讲求弹性,快速回应社会的变迁,各种问题才可迎刃而解。例如:不是说环评不好,但是不是一份环评就足以令一个发展项目流产或延误?这是值得政府和公众反思的课题。又例如新界的祖堂地问题,长期以来法律规定只要有一个子孙反对就不得出售,导致大量祖堂地不能发展,这亦对其他持份者不公。解铃还须系铃人,以上的问题只有政府才可以解决。
部门分工要明确不重迭
曾几何时,香港的发展速度是世上数一数二。后来政府行政程序逐渐变得严格,然后变成繁复、冗长。特区政府现在是时候要从土地审批程序入手,把行政程序由繁复变回稍为精简,各部门之间需要更好地协调。政府部门之间有分工无可厚非,但分工要明确,不能各自为政。
此外,政府要平衡社会整体利益,应该聆听民意时要聆听民意,应该顶住压力时就要顶住压力,许多时候一个项目往往要待落成后,市民才真正明白发展的好处,乐意享用。例如大埔的龙尾泳滩,当年因为环保原因,遭遇市民反对,如今却成为深受市民欢迎的假日好去处。保护环境和照顾邻近居民的意见当然重要,但也要考虑社会整体的利益,政府不能因为一小撮人反对就全盘否定某一个发展项目。政府什么时候要听民意、什么时候要坚持,要用政治智慧选择,不能一刀切。
政府要营造一个更有利土地发展的大环境,要确保土地发展过程公平合理,也要尽量压低发展的成本,使香港可以持续发展。民建联期望,新开发土地由“生地”变成“熟地”的时间可以减半,藉着压缩程序将土地审批程序由原本大约10年缩短至5年,推动本地房屋及基建建设效率,使社会能够适应新时代发展所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