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贯通、同向发力就是要突出“纪律防线”和“法律底线”。纪律防线和法律底线,是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双重保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需要党纪与国法同时发力、功能对接、互为支撑、互相衔接。要突出纪在法前,让国法成为党纪的坚实依靠,成为管党治党的坚强后盾。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违法”必先“违纪”,逾越法律底线必然是对纪律红线一退再退的结果。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意识到党规党纪的重要性,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上,坚守纪律红线,在“国法不可违”与“党纪不可破”的交集内严格要求自己,并履行相应职责。法律是治国之利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国法主要针对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党纪则在党员的作风、行为、纪律等方面有更强的约束力。“纪法贯通”把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国家法律体系这两条线连接起来,以党规党纪作为规范全体党员的准绳,以国家法律作为普通公民遵守的底线,共同约束广大党员干部,促进二者有机衔接,使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共同发挥作用。
纪法贯通、同向发力强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协同性。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一以贯之,如果没有惩治这一手段作后盾,或者惩治的力度不够,教育就不会有触动,制度就不会有威力。强化“不能腐”的约束要落细落小落实,日常监督必须从实际出发,切忌贪大求全。强化“不想腐”的自觉要入脑入心,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和政德教化,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协同有赖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之事,需要各级党组织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全方位、全过程领导。特别是在不能腐的制度建设、不想腐的思想教育方面,更多要靠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强有力的正风肃纪反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党组织把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协同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出台相关工作办法,深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并使之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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