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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8日上环发生暴动,其中21名被告昨日被判罪成入狱。(图片来源:大公报) |
中评社北京1月9日电/据大公报报道,2019年7月28日上环暴动案,20人早前被裁定暴动、袭击等罪成,一人认罪,他们昨日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囚30至42个月。
控罪指,21名被告案发当日在中环遮打花园集会后,在德辅道西一带与其他人参与暴动。法官陈仲衡判刑时表示,该案件暴力程度不算严重,但暴动是有预谋的,参与人士忽视警方呼吁,继续留在现场,滋扰公众,有人破坏商店闭路电视,威胁人身安全。
陈仲衡认为,过去一年社会局势已渐趋稳定,难再见暴动,但案发时非法集结频生,判刑不应因现时情况得益。20人被裁定罪成,最终分别判监37至42个月,早前认罪的26岁被告,则被判监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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