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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更有作为
http://www.CRNTT.com   2021-12-24 09:05:58


  中评社北京12月24日电/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对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纲领性文件,提出实施路径和阶段目标。绿色金融是推进双碳目标的关键环节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本期邀请4位专家围绕“双碳”目标下金融业如何助力绿色转型进行探讨。

  主持人

  经济日报社经济研究部主任、研究员 徐向梅

  推进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

  主持人:对标“双碳”目标要求,应如何进一步健全绿色金融标准,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

  王信(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发挥好绿色金融的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作为国内绿色金融牵头部门,已初步确立“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绿色金融发展框架。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日益完善,形成涵盖绿色金融通用基础、产品服务、信用评级、信息披露、统计与共享、风险管理与保障标准在内的科学完整的标准体系,为金融支持国家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调整和人民生活方式转变提供依据。

  近年来,围绕绿色金融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国内绿色低碳发展重大战略,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绿色金融标准逐渐成为夯实绿色金融统计、评价和监督管理的重要基础。随着绿色金融业务持续推进,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从无到有、日益完善,由最初的二级体系细化为三级体系。这既有力推动国内绿色金融业务健康规范发展,也为国际标准化组织和相关机构推动全球绿色金融标准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发布和实施一系列绿色金融重要标准。一是加快完善绿色分类标准。今年以来,人民银行牵头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首次统一国内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范围,有效降低市场主体绿色项目识别成本,提升我国绿色债券的绿色程度和市场认可度。二是制定发布环境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标准。为引导金融机构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提升金融机构环境和气候风险防范能力。三是配合碳市场建设推出碳金融相关标准。发布《环境权益融资工具》标准,探索发挥碳市场金融属性,提升碳市场定价效率,有序引导金融资源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加快绿色金融标准落地实施。人民银行依托多个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积极推广试用《绿色金融术语》《绿色债券信用评级规范(试行)》等绿色金融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时总结经验,为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发挥标准赋能国内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绿色金融标准国际合作成效显着。人民银行依托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等双多边国际合作平台,积极推动中外绿色金融标准接轨,牵头完成的《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在今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期间正式发布。该目录融合了中欧各自目录的特点与优势,涵盖双方共同认可、对减缓气候变化贡献显着的61项主要经济活动清单,为推动中欧绿色金融标准趋同和绿色投融资合作,降低跨境交易绿色认证成本,引导更多境外资金参与支持国内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奠定重要基础。在服务“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建设领域,由我国牵头发布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影响力持续提升,已成为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国际标准规范。

  为更好服务“双碳”目标,推动国内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应加快健全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发挥好相关标准的规范引领和激励约束作用。

  第一,坚持“需求导向、急用先行”原则,高标准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准确理解“双碳”目标内涵,以服务市场主体绿色金融创新发展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框架,实现绿色金融、绿色产业等标准的国内统一和有效衔接。继续坚持标准制定与试验区试行相结合的思路,不断加强国内绿色金融标准能力建设,提高标准制定落地效率。

  第二,加强绿色金融标准部门分工与合作,制定科学有序的标准研制实施路线图。绿色金融标准的有序推进与落地,离不开标准牵头部门的科学组织与积极推动,以及国内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考虑到绿色金融涉及面广,涵盖多个部门职能,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应做好标准归口管理,既要鼓励和支持各方参与标准建设,调动各方积极性,又要注重部门间沟通、协调与合作,避免各自为战,引发标准重复建设和标准冲突等问题。

  第三,坚持“国内统一、国际接轨”原则,注重中外绿色金融标准的协调与趋同。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既要立足国情,又要重视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需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中外绿色金融标准接轨,为吸引更多国际资本参与国内绿色低碳发展营造有利条件。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主持人:金融机构应如何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助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崔海涛(中国银行全球金融市场研究中心负责人):“双碳”目标要求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构建绿色低碳的经济发展模式,这将推动经济结构出现深刻变化,重塑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在此背景下,绿色低碳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期。一方面,能源、工业、交通和建筑等传统高碳行业需要绿色化、清洁化改造,形成新的低碳生产方式。另一方面,林业碳汇、海洋碳汇、碳捕集等负碳产业将快速兴起,增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催生新的金融服务需求。一是绿色产业发展高度依靠技术研发和资金投入。据测算,我国在未来40年要实现碳中和需要百万亿级别的投资。技术创新往往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点,需要建立与此相匹配的投融资体系。二是经济绿色转型需要金融机构综合银行、保险、证券、理财、资管、租赁等资源,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三是碳定价将使碳排放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从而利用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碳减排。金融机构应发挥自身技术和资金优势,深度参与碳市场建设和交易,促进碳市场基础设施和交易机制不断完善。

  金融机构应建立符合绿色低碳产业金融服务需要的经营管理机制。一是立足国情,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结构转变的阶段性特征和中长期趋势,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完善顶层设计,制定绿色金融发展规划。二是在战略规划指引下,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制定行动方案。既要服务和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又要避免“运动式”减碳,为社会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供全面金融保障。三是结合绿色产业金融服务需求,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四是充分考虑经济绿色转型特点,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一方面要结合绿色产业不同发展阶段,建立相适应的金融产品风险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将环境与气候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作为重要的风险类型进行管控,开展环境与气候压力测试。

  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方面,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大投融资产品创新。在绿色信贷方面,探索各类环境权益抵质押业务,例如碳排放配额抵质押贷款、排污权抵质押贷款,以及能效信贷、个人绿色消费贷款、农业绿色化信贷产品等。在绿色债券方面,更加注重聚焦资金用途和量化环境效益,探索碳中和债券、气候债券、生物多样性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碳收益支持票据等创新品种。

  二是提升绿色金融综合服务能力。全面对接服务绿色转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创造“一点接入、全球响应、综合服务”的高品质客户体验。制定企业碳中和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为重点排放企业提供碳交易、碳定价服务,满足碳结算、碳清算、碳托管业务需求。全面提升绿色综合化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绿色投融资服务,推出定制化绿色理财产品,加强对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在绿色保险方面,引入保险机制对意外增加的企业环境权益交易进行补偿,发展巨灾保险、生态农业保险、绿色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各种新型绿色保险险种。

  三是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深化境外绿色产品创新,支持“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建设,加强多边与双边合作。深度参与境内外绿色债券市场实践,推动中国绿色标准与国际对接。研究和汲取各国在碳金融市场的先进经验并将其与我国碳金融市场相结合,参与相关的产品标准、评级准则、定价标准等方面的新规则制定,使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业务规则和治理理念得到国际社会更多认可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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