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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评社 梁帆摄) |
中评社香港12月21日电(记者 梁帆)12月20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记者会上回应了有关《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的提问,对此她表示,往后第二十三条的本地立法不可能沿用2003年的建议,因为很多事情有了变化,但目前保安局局长已经在内部做了一些研究和分析,目前期盼在本届政府完结前,即明年六月底前,能提出讨论。
林郑说,为维护国家安全进行本地立法,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要求,也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我们过去20多年没有把这事情做成,现在有了《香港国安法》,为我们处理了部分的问题,但是《香港国安法》只是针对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所以我们需要继续努力,把这件事做好。我可以告诉你,保安局局长已经在内部做了一些研究、一些分析。
林郑表示,第一,关于怎样进行第二十三条立法,我们以2003年的建议作为基础。但经过了20年,很多事情都已经有了变化,所以往后第二十三条的本地立法不可能沿用2003年的建议,因为很多事情有了变化,例如科技领域,现在网上有很多可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在进行。第二,因为有了国安法,也有一些法庭的案例,所以从《香港国安法》的落实,我们可以看到要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要求。也要根据此作考虑。第三,须考虑香港整体社会的情况,希望这件事情要抓紧做,目前期盼在本届政府完结前,即明年六月底前,能提出讨论。但要把它完成立法,应该不可能了,因为新的立法会在一月一日才上任,半年之内要为这么重要的议题完成整个立法的程序,即是说要在立法会通过,是不太现实的。现在我们的目标是最起码我们会交出一个看法,看立法的工作应该怎么做。
关于林郑进京述职是否会谈论《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的内容,她表示,这次述职是五年任期的最后一次,即第五次。每年的述职也是向中央领导汇报过去一年香港发生了什么情况,无论是政治、经济、社会的情况,今年当然还有疫情的情况;我也会向领导反映,香港的居民是非常期盼能尽早“通关”。我会向领导介绍未来的工作,因为在两个月前,我发表了任内最后一份《施政报告》,其中有关《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和有关国家“十四五”规划里的“八大中心”的工作的推进,也应该是述职的部分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