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看,我们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上,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组织对各类组织的政治引领,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形成完整的“三农”工作组织体系。
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框架不断完善,主要领域的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
在强农业方面,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在惠农村方面,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坚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在富农民方面,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广大农民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不断创新制度体系。新时代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需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主要是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方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在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等等。
不断深化对“三农”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理论指引
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农业农村改革实践相结合,不断深化对“三农”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提出了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丰富了共同富裕的时代内涵。
提出了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城乡发展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融合发展、共享成果的共生过程。
马克思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视野考察了城乡关系的变迁,科学预判城乡关系的未来走向,提出具有科学性和实践性的城乡融合思想。马克思认为,城乡融合结合城市和乡村生活方式的优点而避免两者的偏颇和缺点,是城乡关系发展的必然趋势,生产力高度发展和城乡之间的界限消失是走向城乡融合的理论前提。习近平总书记科学研判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及时对现阶段城乡政策做出调整,提出“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既要建设繁华的城市,也要建设繁荣的农村,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有力回答了如何在生产力欠发达的条件下实现城乡协调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课题,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中国化。
新世纪以来,我国城乡发展政策经历了“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城乡融合”的演进过程,体现了党中央对城乡发展规律的深刻洞察和对我国国情农情的科学精准把握,实现了从城乡统筹向城乡融合发展的转变,开辟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道路。
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立足中国国情在反贫困的不同阶段努力把握减贫规律,不断探索适合中国的反贫困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长期对贫困演变规律、扶贫开发经验进行深刻思考,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逐步形成了思想深刻、内涵丰富、逻辑严密、体系完整的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系统回答了脱贫攻坚的政治保证、价值取向、制度支撑、实践路径、动力源泉、社会基础、组织保障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是我国脱贫攻坚伟大实践的理论结晶,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惠及人口最多、让全世界最为惊叹的减贫奇迹。我们党领导人民取得的减贫成就,不仅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也是人类减贫史乃至人类发展史上的大事件。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是经过长期实践探索、因地制宜地吸收国际反贫困经验逐步形成的,并创造性地提出构建一个“没有贫困、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能够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解决贫困问题提供中国样本,为世界反贫困实践给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注入中国力量。
丰富了共同富裕的时代内涵。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把共同富裕作为百年大党接续奋斗的重大使命,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国际和国内的结合上,深刻阐明了新时代新征程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科学内涵、坚实基础、目标任务和总体思路等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问题,作出我国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的重大判断,明确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科学回答了什么是共同富裕、如何实现共同富裕等重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问题,强调“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求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产业化,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使更多农村居民勤劳致富”“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对如何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现实性、指导性,为我们在“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个时期扎实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综上所述,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把准了新时代“三农”工作的历史方位和时代坐标,揭示了新时代“三农”工作的内在逻辑和历史规律,阐明了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改革方向和重点任务,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创新成果,为新时代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全方位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袁红英(山东社会科学院院长、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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