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税务人士向记者介绍称,以一年收入100万元为例,如果网红以个人身份,则需要缴纳45%的个人所得税;而如果用公司的名义,则大致最终需要承担35%的税负。“如果利用个人独资企业再加上部分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综合税负可能会下降到8%以内。”
“这两年全国部分地区为了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这催生了一批专门从事税务筹划的公司。”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利用税筹公司缴税,眼下在电商直播行业中相当普遍,这些公司的本质其实就是利用各地的税收政策红利,寻找税收洼地。
在实际操作中,税筹公司常常会选择帮助网红成立多个“工作室”,将收入化整为零摊入这些个人独资企业,从而大幅降低税负。记者注意到,此次官方公示中,两名网红旗下就有多个工作室。
不过,这个操作非常容易造成合规风险。记者注意到,此次通报就强调,两人存在将个人收入混入公司经营所得中的情况。
“超额利润”落幕
事实上,这并非近期“网红”偷税被查个例。公开报道显示,今年10月,郑州金水区税务局追征一名网红的662.44万元税款收入国库,成网红补税首例。
自前年底去年初直播带货兴起以来,“一场带货几个亿”的消息早已不绝于耳,不断飞涨的销售数据,背后是滚滚而来的利润抽成。直播带货对于网红而言,可谓“话筒一响,黄金万两”。作为仅次于薇娅、李佳琦的大主播,雪梨的带货能力也非同一般。公开资料显示,去年“双11”期间,雪梨在淘宝直播带货的总成交额达25亿元。
“随着政府出手整饬乱象,直播电商超额利润的时代结束了。”一位直播行业人士如此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