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虚假诉讼能够被有效治理,《意见》在制度构建上亦有所创新:将虚假诉讼甄别提醒前置到立案阶段,运用信息化手段甄别发现存在虚假诉讼嫌疑的,对行为人及审判、执行部门进行警示提醒。探索建立虚假诉讼“黑名单”制度,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信息库,在“立、审、执”环节自动识别虚假诉讼人员的信息并向办案人员进行提示预警。积极探索虚假诉讼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开和信用惩戒机制,争取与征信机构的信息数据库对接,为虚假诉讼行为人布下“天罗地网”。此外,还探索构建与各政法单位的配合协调机制,实行当事人、证人签署保证书制度以进行风险提醒等。通过一系列制度机制的完善创新,为虚假诉讼设置了严密的司法“防火墙”,积极在全社会营造不敢、不能、不愿虚假诉讼的法治环境。
徒法不足以自行。违规炒房引发的虚假诉讼,本质上还是一个诚信守法问题。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关乎我们国家的经济安全,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从根本上消除违规炒房问题,还需要借助司法的价值引导作用,不断推动全民守法、诚实守信的理念深入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