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 
求解共富|客观看待第三次分配
http://www.CRNTT.com   2021-11-16 10:55:54


 

  第一,慈善机构应积极考虑在高质量发展要求下实现进一步发展。根据《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20)》,我国2019年捐赠总规模虽然已经达到了3374亿元,但是与国际水平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根据福布斯发布的数据,2019年美国100多万家慈善机构的捐赠总额为4500亿美元,最大的100家慈善机构共计捐赠495亿美元,占比高达11%。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慈善机构的发展空间。

  此外,随着中国慈善机构掌管资金的体量不断增长,这些机构已经表现出对金融服务方面的需求,而虽然相当的机构已经开始注重资金的保值增值,尝试建立“慈善+金融”的理念,但现行做法对慈善存在着一定挤出,据此观未来发展,能够更好地实现慈善与金融的平衡、能够在更少挤出的前提下实现结构性提升的相关金融服务,恐更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下推动我国慈善机构发展的要求,在推动我国第三次分配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方面的更具竞争力。

  第二,“大慈善”领域应随第三次分配制度建立健全逐步实现结构优化。我国第三次分配关注的领域较为传统,如果对中国2015年与2019年慈善捐赠的结构进行对比观察,便不难发现,教育一直都是慈善捐赠最受瞩目的领域,高等院校、偏远贫困地区的爱心小学等,都是慈善捐赠的热点。而除了教育之外,医疗健康和扶贫领域也是我国慈善捐赠关注的主要领域。据此观察,中国第三次分配在其他科学、文化、卫生等“大慈善”领域——包括公共事业、国际事务、环境和动物保护等等,仍有结构性优化提升的空间。

  第三,第三次分配与初次分配、再分配相协调的相关配套改革应更注重制度建设。对西方发达国家公益慈善机构相关研究成果表明,第三次分配与科学合理的综合财产税制密不可分,而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遗产和赠与税,其有效运行的逻辑,实际上反映的是初次分配结果基础上再分配与第三次分配之间的协调配合,是以再分配制度改革来推动第三次分配制度改革的一个过程。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