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核心要义
以确保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目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只有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做好自我监督,真正破解国家治理中的“哥德巴赫猜想”,用实际行动回答“窑洞之问”,练就中国共产党人自我净化的“绝世武功”。因此,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过程就是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只有抓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纲”和“魂”,才能做到“纲举目张”“魂固形具”,确保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发展。
以人民至上为价值立场。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我们党长期执政最大的优势和政治底气。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权为民所赋”“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要求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必追究。“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特权是最大的不公,是割裂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危险因素。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价值立场,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以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为总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统一领导就是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使监督贯穿于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的领导全过程。全面覆盖就是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既抓“关键少数”,又管“绝大多数”,强化一把手监督和日常监督,紧盯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使监督寓于权力运行的全流程。权威高效就是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监督体系整体效能,不断提升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使得各种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效。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保证共产党长期执政、始终为人民谋利益。就必须加强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能力,在体制机制层面加大监督力度”。我们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的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党内监督失效,其他监督必然失灵。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各类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治国理政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同时,还必须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在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基础上,构建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大监督格局,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