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大陆对台主权融合的困难
“融合”观点是习近平主政重要的决策思维,是指“发展与安全”概念的兼容幷蓄,透过基础领域资源共享体系,达到“发展与安全坚固,富国和强军统一”的目标。〔7〕重心落在经济与社会领域的交流。
由于两岸经济交流密切,融合发展观念很快地成为两岸政策指导思想。2021年3月习近平巡视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时指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道路。……不断开创两岸融合新局。”〔8〕
随着指导思想的确立,政策也相继推出,2018年2月28日大陆宣布“31项惠台措施,其中12项涉及台资企业与19项涉及台湾同胞同等待遇”的推进。〔9〕2019年11月4日大陆20个部门联合发布了26条措施,进一步强化台湾企业与同胞同等待遇,并将海外“寻求领事保护与协助,申请旅行证件”服务向台胞开放。足见融合发展不仅仅是“经济与社会”融合发展,也适用于两岸关系的发展。
2015年5月朱立伦以国民党主席身分与习近平在北京会面,当年11月马英九与习近平在新加坡举行了“马习会”,融合发展政策达到了高峰。
2016年民进党籍总统蔡英文就职之后,两岸关系却发生逆转,台湾方面2019年启动“国安五法”的修订,另外,还主张采取非和平手段对危害主权之“国家、政治实体或团体”制定“反渗透法”(2019年12月31日)。其他还有修订两岸关系条例,规范中资对台投资以及两岸政治协商的公投立法。
这些法律的修订,都是企图把台湾的“安全化法律”,从法律条文中,可以获悉将“大陆地区、香港、澳门”与境外敌对势力和外国形成等同类型,修法意识中敌意相当浓厚,法律是政策的规范语言,政策来自于政治意识的表达,两岸的政治融合、社会融合在法律上的局限,已经被笼罩在反融合的政治意识里。
至于文化融合进程,在“去中国化”的政策下,也遭遇台湾主体意识与主权独立的身分政治、身分历史,以及教育课程安排进行抵消。从台湾内部政治观察,融合发展的政策,受到极大的消解。
唯独在经济融合度上,仍是两岸融合发展较为突出的部分。“2021年1至8月,两岸贸易额2088.2亿美元,同比增长31.8%,1-7月实际吸引台资6.4亿美元,同比增长9.6%。2021年台企A股新增4家,总共增加到42家。”〔10〕两岸融合发展形成“经济热、政治冷、文化断、社会缓”现象。
融合发展政策遭遇台湾的抵消,形成单方、主动作为外,还受到2019年以来的新冠肺炎(COVID-19)大流行疫情防治政策影响,阻滞了两岸交流。更严重的是美国对台政策操作,陷入美中“一中政策”竞争的困境。
美国的“一中政策”窄化主权与治权的解释范畴,膨胀立法与司法要素,拓宽对台政治解释与扩大政策操作空间,透过国际盟友的联合操作,引起风潮效果,如立陶宛一中政策,捷克、义大利、日本的立法机构与政党交流,中国大陆所要应对的已非融合发展,而是代价更高的外交竞争。融合发展在政治层面操作的困难是显而易见的。
伍、美中“不战屈兵”的竞争模式
美中在对台主权的“干预与融合”竞争,不限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要素方面的竞争,还涉及具有决定性力量的军事要素。军事力量的使用基本形式,可区分为军事外交、军事威慑、军事干预、军事战争。美国在2022年国防授权法案中,已经拨列预算执行“太平洋威慑计画”。军事威慑成为西太平洋军事行动的主要模式,目的是希望维持足以阻止中国对台湾造成“既成事实”(fait accompli)的能力。〔11〕
但“太平洋威慑计画”仅是美国大国竞争准备的一部分,正如里克所言,“要以打得赢为目标”的军事存在,在平衡过程中容易失去控制,威慑行动很容易向干预、战争冲突发展。
极端情况所指,便从威慑、干预升高为战争、冲突。若不想遭遇灾难损失,战争风险必须在管理、威慑、干预的实践力度上思考,要定义出攻势上限与防御底线。拜登在2021年4月与习近平通话时说,“我们欢迎竞争,我们不是在寻找冲突,但我明确表示,我将全面捍卫美国的利益。”〔12〕在2021年9月份的通话中,美中两国领导人承诺,“两国确保竞争不会演变成冲突的责任。”〔13〕为防止美中关系的失控,中国也列出自己三条底线,“不可颠覆道路与制度、侵犯领土与主权、打断发展进程”。〔14〕
从西太平洋军事威慑攻势方的美国来说,拜登主张“竞争不冲突”可视为上限。从防御方的中国来说,王毅提出的三个底线——“领土、制度、发展”自主权力的捍卫,总的来说便是主权干预与反干预竞争的本质。
美中在军事领域的竞争,在不演变为战争、不干预主权的区间被运行,并依据此准则以达成军事威慑与干预的目标。既有目标亦将产生胜负结果的决定,这样的模式,可以赋予“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理想境界,如此一来,不但可以避免落入“修昔底德陷阱”,以免因为战争带来摧毁损耗,美国仍可基于实力领导国际社会。
为能达到如此精密风险管控,美国围绕军事行动设计了三个层次,即“巩固原军事伙伴、建构新联盟、展现美军能力”。美国在冷战时期,在西太第一岛链建构包括“美日安保条约、美韩共同防御条约、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美新(新加坡)防务合作协定”,这些都是在冷战时期已经建构的军事伙伴关系。
2018年以后,美国更加积极巩固区域安全协定,包括“美泰战略愿景声明、美越海上合作协议、美新防务合作新协定”,并依据协定除了驻军、后勤支援、港口停靠,年度还有常态性的军事演习活动,美泰“金眼镜蛇”、美菲“肩并肩”、美韩“乙支自由卫士”、美日“东方之盾”等年度军演等。
其次,建构新的联盟,美国也意识到,区域威慑或干预行动,必须依赖联盟力量,联盟的建构成为重要力量的来源,“民主联盟”是拜登三大核心外交之一,〔15〕西太平洋地区拜登延续川普“印太战略”,并将印太战略视为整体战略,强化战略功能,包括“四国高峰会谈”(Quad)与2+2(国防、外交)会谈,印太联盟的指向,着重关切中国崛起与对地区安全的影响。
但印太战略需要区域地缘国家的同步,南海地区需要东协国家组织的介入,但东协在中美间不选边原则确立,所以印太战略以地缘战略角度来观察,并未完善。所以,美国不得不将北约力量纳入,这就有了2021年8月24日美、日、英、荷兰在冲绳近海举行联合军演,德、法也派军舰到西太平洋一起亮相。
最后,则是展现美军能力,以便实现这一构想,这一部分是军事威慑与干预的操作核心,是干预与融合竞逐力量直接的碰撞,行动上虽是美军主动,但美中操作的结果,却引发了主权竞争效果。
陆、美国干扰中国的主权融合
从美国6年的国防授权法案,分析两党对中国的战略思维,综合评估出“以军事战略为核心的制中强台政策”。
如何干扰中国大陆对台的主权融合,军事目的与政治目的需取得平衡。前面我们指出军事威慑与干预力度三个层次的内涵,但在操作上,美国举出的准则仅有一个,即“以军事力量制约中国在西太平洋的各项主张”,尤其是“一个中国原则”。
以军事力量制约中国,从2018年美国战略调整至今的军事行动,可以包括:对台军售、飞航与停泊台湾的尝试、海(空)自由航行。
一、美国对台军售
近3年来美国对台军售有较大的成长变化,2019年销售额为107亿美元,含66架F-16V战斗机、M1A2艾布兰战车、刺针飞弹;2020年为56.7亿美元,包含爱国者三(APC-3)延寿、135枚AGM-84H距外陆攻飞弹、11套多管火箭“高机动性多管火箭系统”(High Mobility Artillery Rocket System)及6套F-16 MS-110光电侦照荚舱,100枚鱼叉飞弹岸置防卫系统(HCDS)、4架MQ-9B无人机、野战资通系统(Field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System);2021年4.36亿美元的“高机动多管火箭系统”(HIMARS)和“岸基鱼叉飞弹系统”(HCDS)(2021年6月台湾获美国通知,2020年实际金额约52亿美元)〔16〕。
美国军售台湾内容,从武器型号可以发现具有以下特征:具有跨代际推进,如MQ-9B无人机;具有不对称性的转变,如机动式岸置防卫系统,武器精准、增速、远距(可覆盖彼岸,原点打击)等。这也是美国所称,强化台湾的防卫能力,若从军事干预的角度来看,属于间接干预的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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