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18日电/最近,湖南、辽宁、广东等地出台政策,积极开展优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支持相关企业登陆主板、科创板、新三板,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少人为此点赞,但也有少数人觉得是“老生常谈”。
自几年前“专精特新”概念提出以来,就有浙江余姚、江苏江阴、福建晋江等地对中小企业上市重奖的先例,尤其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上市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然而,如何培育更多“小巨人”企业上市、给“上市的旧瓶装新酒”,更加考验各地智慧。
经过长期努力,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需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生产体系内部循环不畅和供求脱节现象显现,“卡脖子”问题突出。解决这一矛盾,要求中国经济发展转向更多依靠创新驱动,不断提高供给质量和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站在这一高度重新认识“小巨人”企业上市问题,各类市场主体更应主动适应新阶段的新变化,理解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不能“撒胡椒面”,要有所取舍,符合高质量发展需求。那些“两高一资”企业、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精神相悖的企业,甚至已经在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上的企业,即便财务数据再抢眼、税收贡献再突出、技术特色再鲜明,也不应纳入培育“小巨人”企业上市的范畴。中小企业必须明晰,上市绝不是“排队领大米”,而是在符合上市的必要条件下优中选优。
支持“小巨人”企业上市要防止一拥而上,避免“为了上市而上市”。近两年来,中小企业迎来一轮上市热潮。中信证券统计,2019年至今,有560余家中小企业成功上市,其中多数集中在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取道境外的港股、美股上市,流通市值在数百亿元的“小巨人”企业数量占比超过八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