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13日电/据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消息,记者10月12日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该委近日联合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13部门印发了《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动态做好监测预警,结合实施健康湖南行动和健康乡村建设,进一步补齐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弱项,不断提升县域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为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重大疾病危害得到进一步控制;城乡、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
《方案》明确,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服务措施,继续做好33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适时调整优化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严防农村脱贫人口“因病返贫”。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4种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
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有效防范制度风险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保障对象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患者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保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
《方案》要求,健全动态监测机制,落实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各项政策,健全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协作机制。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持续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健康帮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