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11日电/女员工担心走光,上班在工位打伞遮挡摄像头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赔偿33万余元。官司历经一裁二审到再审,省高院驳回了其再审申请。近期,这一案例引发热议。是企业“管得宽”,还是员工“不配合”?企业用工管理权和员工隐私权的边界在哪里?(7月8日《工人日报》)
“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想必这句话大多数人都曾听过。“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单位或企业要良好的发展下去就必然要完善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这些规则需要就业者配合执行、服从管理,如果员工拒不配合,在沟通无效下,用人单位当然有理由、有权利将其开除。这正是此案中企业胜诉的原因所在,毕竟企业方无过错,而员工方却属屡次违规。
但同时,员工同样有权利对“规则”表达不满,否则劳动权利何以保障?正如此事件中的女员工,面对正对头顶的摄像头难免会顾虑重重,毕竟从背后由上至下的“观察”角度过于刁钻了,夏季服装稍有动作就极易走光,甚至可能涉及手机信息等的泄露。即便抛开走光不说,谁希望办公室装摄像头被上司实时监控呢?最初企业应用摄像头多是库房、门口等地,主要为防盗等功能,而后来部分企业将摄像头应用在办公区域,与其说是防盗,不如说是监视。与环卫工人智能手环、员工配发智能坐垫等意义相似,监控员工时刻在岗努力工作。对于企业来说,这本无可厚非,企业选择此种管理模式也是企业管理权利,但是对于员工来说,难免产生不满情绪。摄像头的背后是被“有罪推定”,是被“恶意揣测”,是被“时刻窥视”,更是不被尊重。
其实,把员工“看”在椅子上,真的能提高工作效率吗?人的大脑、情绪等在高度紧张一段时间后就需要休息,否则就会效率降低、情绪焦虑低落等。因此现行多家企业都开始实行“下午茶制度”,设立休闲室、健身房等,甚至随着科技发展,部分企业已经实施弹性工作制。一份甜点、一杯饮料、一段休闲时光,体现的是企业的人员关怀,也让员工在短暂的聚餐中更有凝聚力,对企业更有归属感,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企业总说“把单位当成家”,家,又怎么充斥监视的眼睛,又怎么充满硝烟的怀疑和抗争?
虽然,此次案件企业获胜了,但企业也应反思己身,公办区域摄像头何以引发如此激烈的抗争?又是否必要?从近两年的就业调查来看,现在的年轻人择业不再只看工资,为工作而工作,反而更注重是否有助于自我实现,基本权益的保障,以及工作环境、工作氛围等细节化要求,毕竟工作也是生活的一部分,直接关系着幸福感的获取。企业固然享有管理权,但对员工隐私权等基本权益的尊重,对员工需求的体谅,对员工质疑的积极沟通,则会显得更有人性化,也更易于管理,更利于规则的推行。比如此案中对女员工关于“走光”的顾虑,是强制否定,还是想员工之所想积极解决呢?既然原因在于摄像头下的座位,那么与男同事交换座位,不就行了?
当然,员工也要心中有边界,工作中必然会有让渡权益的事件发生,首先就职时应做好功课,尤其是对摄像头等需让渡权利的规则,同时,工作中面对权益疑似被侵害,应合理质疑,积极协调,力求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法。
来源:东方网 作者: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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