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5日电/据文汇网报道,律政司署理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今日(5日)在香港国安法法律论坛上表示,合理、持平及知情的旁观者,并不会因为行政长官有指派权,而认为获指派的国安法指定法官失去独立性。
杨美琪表示,国安案件的排期,以及委派哪位指定法官负责审理等,都由相关级别的法院领导决定,全属司法机构职责范围。她强调法官会遵守司法誓言、依法履职,不会因为行政长官有权指定若干法官而干扰到法官审判。
杨美琪表示,国安案件中的控方,会维护及保障被告得到公平审讯的权利。她引述上诉法庭指出,陪审团审讯并非刑事司法程序中,唯一可达致公平的方式,亦不是《基本法》或《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有关公平审讯规定不可划缺的元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