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矿建材料码头工程-张庄码头项目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
经查,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在项目选址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形下,给出环境影响可行的评价结论;擅自降低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将项目评价等级设置不低于二级判定为三级B;水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未核算疏浚作业水污染源强;船舶溢油事故源强核算错误。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编制单位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罚款5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8万元。对编制单位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失信记分10分,编制主持人杜元源失信记分20分,列入失信黑名单,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淮滨分局分管环评工作的副局长进行约谈,对淮滨分局项目审批具体承办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工作岗位;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参与环评文件评审的专家进行约谈,并责令退缴专家评审费。
六、湖南省常德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原料药和制剂国际化产业园项目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
经查,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抄袭《重庆药友•洞庭药业“原料药国际化产业基地”标准化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两个项目占地面积、地址、周边环境不同,但两份报告表中项目概况章节中的占地面积、地址、周边环境,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章节中的项目平面及监测点位图,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章节中的所有环境保护目标及相对位置关系以及项目可行性分析章节中的项目名称完全相同。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撤销原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批覆,对编制单位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对编制单位、编制人员肖兴禄分别失信记分10分。同时,常德市经开区工委、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该项目相关承办责任人及环评审批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闽泓木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
经查,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抄袭《广西贵港市万丰木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两个项目实际分别为西南距郁江9800米和西北距郁江7000米,两份环评文件对项目评价区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的表述均为“地表水环境郁江相对于厂址方向为北,相对厂址距离为3930米”;两份报告表工程分析中均错误描述“部分扩建项目新增胶合板产能20000立方米/年”,实际新增产能分别为年产3万立方米胶合板和年产1万立方米胶合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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