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破除城乡分割体制障碍,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
乡村要振兴、城乡须平等,要下决心、大力度解决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权利差异问题。进一步完善法规与政策,赋予农村居民在就业、创业、居住、流动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完全同等的权利。“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成渝地区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此,应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居民户籍迁移便利化政策措施,包括进一步优化农业转移人口在重庆主城和成都落户的政策措施。应将农村资源要素全面纳入市场化轨道,依照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特别应在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实施农村集体经营化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方面积极探索、走在全国前面。
(四)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构建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支撑。
立足家庭小农经营又超越家庭小农经营是适应农村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实现富裕的理性与必然选择。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应立足于此着力探索创新。在这方面可以三管齐下、协同并进:
其一,推进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结合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为农村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其二,通过就地培育和城市转移,形成一批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依托土地租赁、土地托管、耕地股份合作、代耕代种等形式,实现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并以此引入现代化经营模式、先进技术手段和高效能操作平台,促进农业提质增效、融合发展;
其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拓展经济发展载体,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为促进现代化生产经营,抵御各类突发安全风险,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实支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是成渝地区面对的一项艰巨任务,应借助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带来的各种城市动能的注入,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产业门类,形成持续发展、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
(五)推进产业融合,构建具有特色和竞争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依托城市产业转移和城市企业入村,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促进农业产业链拓展延伸,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依托特色小镇建设,带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特色产业发展,配套发展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共享平台等现代服务业。
(六)严守行为边界,维护城乡协调互补格局。
城乡功能不可替代、城乡资源要素互相支撑。城乡融合、以城带乡不是变乡村为城市,而是使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打造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区,应把建设美丽宜居、富裕幸福的乡村作为基本目标。为此,必须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村居村貌和人居环境。与此同时,应把维护乡村特色与功能作为一切行动的底线。应严格遏制乱占耕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防止耕地“非农化”;应切实保护乡村传统文脉和古朴风貌,防止违背自然规律挖湖造景;应严格规范房屋建造和村庄撤迁,使必要的建设充分凸显地域特色、承载村韵乡愁。总之,美丽的乡村不应是“城中村”、融合发展的城乡不能是有城无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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