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13日电/
来源:中国网 作者:魏强(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于鑫雨(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十四五”规划,一直强调要不断深化改革,而深化改革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机制的完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要素自由流动;二是价格能够反映供求关系;三是市场公平有序;四是竞争优胜劣汰。人,是资源要素的第一位,要实现要素的自由流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就需要一个良好的劳动力市场,而灵活就业则是构建充满生机的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充分发挥灵活就业的灵活性与积极性,应当注意三个方面。
创造适应灵活就业群体的制度
全国已有2亿人灵活就业,如此巨大的就业群体是伴随科技革命与社会经济发展而产生的,是产业转型带来的新现象,应当创造适应灵活就业群体新需求、新特点的劳动制度与措施。
灵活就业区别于传统就业,劳动者无需与企业形成雇佣关系、劳务关系,而是与平台建立合作关系。灵活就业群体在工作选择上通常比传统就业变动频繁,作为职业的“蓄水池”,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工作很可能只是部分劳动者短期的选择。
种种新特点使传统劳动关系和就业规范下的部分制度与措施不适应灵活就业的新形式。因此,应当清理不利于灵活就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修改完善保障制度等以适应灵活就业群体的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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