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26日电/网评:新型职业伤害亟待综合纾解
来源:东方网 作者:杨玉龙
失眠、焦虑、腰椎病、颈椎病、内分泌疾病……互联网等新职业、新业态加班现象严重,给众多从业者带来难以界定的新型职业伤害。这些长期的、慢性的、隐蔽的伤害如何纳入法律法规?新业态下如何创造更良好的工作环境?相关专家认为,应尽早划出红线,严格执法,维护好员工权益。(据5月25日中工网)
互联网等新职业、新业态的出现,与之相伴而生的新型职业伤害不应小觑。比如,互联网等行业从业人员长期从事高强度工作,不仅颈椎病、腰椎病、视力下降、内分泌疾病等新型职业病非常普遍,失眠、焦虑、抑郁等心理疾病也日益增多。相比于传统职业病,新型职业病给劳动者带来的困扰往往是长期的、慢性的、隐蔽的。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原国家卫计委等部门曾颁布《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其中罗列了10类132种职业病,是以传统制造业的职业健康风险为主,当下互联网等行业出现的新型职业伤害相关疾病并未被列入其中。也就不难想象,新型职业伤害的特点也让法律和政策难以应对,而互联网企业过度追求绩效同样会导致新型职业伤害丛生。
新型职业伤害亟待重视起来,并合力进行纾解。首先,用工单位当负起主体责任。最基本来看,应该注重员工的职业健康,比如,可以通过优化工作环境,在法律框架内统筹安排作息时间,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强化健康知识科普……提升广大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远离职业伤害,而用人单位有责任也有能力做好这些。
其次,劳动用工监管不能疲软。诚如有专家指出,“当前我国‘996’问题处于企业失控、监管失序、工会失灵的状态,鲜少见到‘996’企业得到处罚,劳动监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劳动者维权困难。”所以,对于一些违法用工行为,不能是“民不举官不究”,相关部门当积极履职,强化常态监管,对违法违规用工行为当依法给予有效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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