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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员宣誓521生效 反中乱港者出局
http://www.CRNTT.com   2021-05-14 15:12:55


  中评社北京5月14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立法会12日三读通过《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修订包括规定区议员必须宣誓,违誓者将丧失议员资格。揽炒派自2019年11月借暴夺权,将区议会变成煽暴纵暴、抹黑国家的乱港大本营。揽炒派区议员反中乱港、罔顾民生,市民怨声载道,纷纷要求拨乱反正。立法会昨日高票三读通过《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引入区议员须作出宣誓的规定,条文将于本月21日刊宪正式生效,意味着揽炒派区议员将被DQ。

  曾国卫昨日在立法会表示,《条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要准确落实基本法以及香港国安法中对公职人员宣誓的规定,确保有关公职人员明确理解他们的宪制责任和要求,并保障只有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基本要求的人,才能出任相关公职,贯彻“爱国者治港”这个原则,让“一国两制”能够行稳致远。

  曾国卫指出,在原定于去年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中,共有四名现任区议员被选举主任裁定为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在《条例草案》生效后即丧失出任议员的资格。翻查资料发现,四人为梁晃维、岑敖晖、袁嘉蔚及郑达鸿,其中梁、郑二人早前已宣布辞职。

  据了解,政府正研究会否追讨被褫夺议席(DQ)区议员的薪津及就追薪期限“划线”,其中政府内部有强硬声音认为,应要求被DQ者交还自去年1月1日就任起,所获发的所有薪津。按此计算,被DQ的区议员有机会被追讨最多达170万元薪津。

  公职人员宣誓主要修订内容

  是次修订涉及多项条例,内容包括清楚解释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的提述、引入区议员须宣誓的规定、划一监誓人安排、加入具体宣誓要求,及列明拒绝或忽略作出誓言的后果。

  法案委员会主席、自由党主席张宇人在昨日草案二读辩论时表示,是次修订能拨乱反正,阻止立法会和区议会再现乱局,以贯彻“爱国者治港”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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