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监督体系。坚持做深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持续督促集团公司党组和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紧盯“关键少数”和选人用人等重点环节,探索建立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党组成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制度,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画像”和报告本单位政治生态制度等,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主导作用,协助集团公司党组积极拓展和完善大监督格局,打通各类监督工作的堵点、连接断点、消除盲点,推进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手段再贯通、监督效果再提升,使监督融入公司治理、转化为治理效能、激发出发展动能。
加强自我监督约束,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来抓,教育引导纪检干部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到以党中央的中心为中心、以党中央的大局为大局。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督促纪检干部带头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带头提升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切实提升履职尽责本领。抓紧抓实纪检干部监督工作,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守权力边界,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为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原题为《系统治理清除企业“蛀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