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调度机制,每日调度各地工作进展,分析预判存在的问题、困难和风险。加强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相关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舆情疏导。组织召开4次专家评估论证会,印发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
二是全面梳理全国特别是养殖大省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资金落实情况,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帮助养殖户转产转型、化解债务危机。
三是制定《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先后派出12个督导组赴有关重点省区开展禁食后续处置工作,印发3批督办通知(函),对工作进展滞后的省区加强督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