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21日电/网评:违规收取疫苗接种费,不能一退了之
来源:东方网 作者:余明辉
河北石家庄、邯郸、辛集等地部分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他们在当地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被收取接种费用,该做法明显不符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宣布的“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提供”政策。国办督查室对群众留言初步核实后,及时转河北省政府核查办理。河北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立即组织核查办理,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排查。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对此,国办通报介绍,经督促,当地有关地方和部门立行立改,目前已将相关费用全部退还。河北省政府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落实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个人不负担。同时将加大监督力度,防止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收取个人费用的现象再次发生。
早在今年元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就明确自去年12月15日启动的重点人群新冠疫苗接种过程中,个人都已经不承担疫苗成本和接种费用。而国家国家医疗保障局当日则表示,新冠疫苗附条件上市后,企业按议定价格提供疫苗的费用和接种费用,将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公民个人不负担费用。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就是在这样明确的多重规定和要求面前,部分地方仍然我行我素,违规向当地接种疫苗的群众收取疫苗费、接种费,与国家的政策明显相悖。也正因为这样,此次他们被查处、通报一点也不冤枉,而在被查出之后力行力改将相关费用全部退还,也是必须的。但这显然不是事情的完全终结。
现有通报信息显示,此次涉事的河北三地有关方面违规收取的疫苗费、接种费等,虽然时间持续不长,单个人被收取的费用不算多,涉及的人群也不算太广,但鉴于新冠疫苗接种的特殊性、敏感性,这样乱收费的负面影响却是不容小觑的,其不仅损害的是相关涉及个体的正当权益问题,更是涉及国家对新冠疫苗接种整体秩序的扰乱与破坏,是对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挫伤。在国内外都在加紧新冠疫苗接种的关键当口,这无疑是一个非常恶劣的失范,违规乱收费的性质是较为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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