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17日电/据检察日报报道,河北省廊坊市、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武清区三地检察机关齐聚廊坊市检察院,商讨自即日起至8月底联合开展京杭大运河(通州廊坊武清段)综合治理暨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并会签《关于开展京杭大运河(通州廊坊武清段)综合治理暨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安排,专项监督活动期间,三地检察机关将围绕大运河保护四大重点开展工作:监督影响大运河水质安全的河流、坑塘、人工沟渠和排污口等问题;监督大运河及其控制带取土、采砂、种田、建厂、非法捕捞及其他作业活动影响到大运河生态环境资源、行洪安全等问题;监督大运河段邻村垃圾转运污染、农田面源污染等问题;对与大运河发展史相关的各种文物进行保护,包括古建筑、水利设施、道桥、碑刻、水闸、堤堰、寺庙、碑坊、人物故居等。
专项监督活动将按照摸排线索、依法立案、督促整改、刚性落实四个阶段进行。三地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广泛收集线索,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公共利益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将及时制发检察建议,逐一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为确保专项监督活动扎实开展,三地检察机关将通过建立区域案件线索移送、资源共享、联席会议、协同巡查、交叉办案等协作机制,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形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共同筑牢京杭大运河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