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内蒙古银监局成“重灾区”
此外,也有不少监管干部被处分。
中证君梳理中纪委官网发现,今年共有4名监管干部被党纪政务处分,其中有3名来自原内蒙古银监局,涉及一正局两副局。
一正局为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中纪委特别提到,薛纪宁“纵容包商银行野蛮扩张和违法经营,助推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造成恶劣影响,违背中央设立村镇银行政策初衷,违规审批,致使当地村镇银行发展偏离政策定位,出现严重风险”。此外,其带头违法乱纪,给原内蒙古银监局系统政治生态造成严重损害;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两副局则为原内蒙古银监局副局长宋建基和原内蒙古银监局副局长陈志涛。
经查,宋建基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伪造、销毁、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违规安排亲属购买被监管机构职工住宅获利,以指定价格将自有房产售予被监管机构获利,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行政许可、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贷款展期、利息减免和入股村镇银行等方面谋取利益并索要和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中纪委指出,宋建基忘却初心,玩物丧志,长年沉迷收藏古玩奇石不可自拔,大量收受钱款满足“雅好”挥霍;“亲”“清”不分,与监管对象“勾肩搭背”“猫鼠一家”,利用家庭婚丧嫁娶之机,大肆敛财。
陈志涛亦长期插手被监管机构人事工作,为多名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在金融机构安排高薪职位;热衷组织、参与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喝宴请,带坏风气;且错误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从最初的“小拿小贪”发展至退休前“大捞几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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