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宁夏远高主要存在的违规行为包括:提供虚假的抵押权备案文件,未能如实披露采矿权抵押备案相关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未能及时披露债券偿债风险并启动风险化解与处置预案等。
据此,上交所对宁夏远高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对其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华西证券、为上述债券提供法律服务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在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管理存在的违规行为,予以书面警示。
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对宁夏远高违规行为的查处,彰显了上交所强监管“零容忍”,护航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对于未能履职尽责的中介机构及时查处,依法追究其责任,督促资本市场“看门人”归位尽责,是维护市场秩序、形成良好的自我约束机制重要一环。
有专家分析称,此次现场督导与责任查处双管齐下,其目的是要把握好防风险与促发展的辩证关系,努力培育债券市场诚信文化,维护好债券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