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担忧价格上涨
《意见》实施会对水电气暖价格有何影响?有用户担心,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会不会因通过价格回收的费用计入成本,推动水电气暖价格上涨。
这位负责人说,近年来,各地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完善,价格矛盾逐步理顺,财政补贴机制逐步建立,随着户表改造工程和抄表到户措施的实施,除部分地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外,多数地区住宅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电供气供暖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已逐步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并未引起价格大幅上涨。同时,《意见》明确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纳入土地开发支出,减轻了水电气暖企业的负担,降低了企业成本上升压力。即使部分企业因经营成本增加需要调整水电气暖价格,也必须依法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程序,不会对水电气暖价格造成大的影响。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后,有利于减轻水电气暖用户负担。
此外,《意见》在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方面,也作了详细规定,这对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领域的价格运行,会发挥良性促进作用。首先是完善供水价格机制。城镇供水价格应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其次是完善电价机制。结合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逐步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加快形成结构优化、水平合理的输配电价体系。最后是完善配气价格机制。城镇配气价格应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还有完善供暖价格机制。城镇集中供暖价格应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