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31日电/网评:积极探索依法治港的多种方式
作者:郝铁川 来源:大公报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国家事务和社会问题,这是国家主席习近平多次强调的一个工作方针。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发表了《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建设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一文,文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30多年来在特别行政区制度方面依法行使职权的方式和手段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对我们坚持依法治港很有启发意义。本文在沈春耀主任梳理的基础上,略加补充。
“一国两制”在世界上是一个新生事物,没有可以参照的先例。
不断探索行稳致远的道路
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过去领导一国一制,现在领导“一国两制”,当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行稳致远的道路,而贯穿其中的一根主线是坚持依据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来处理香港特区事务。目前已经创造了如下成功的法治方式:
一是作出决定。从1985年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联合声明》至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作出30多个涉及香港问题和相关工作的决定。
二是制定法律。全国人大根据宪法第31条的规定,先后制定了香港、澳门两部基本法,这是国家关于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具有宪制性法律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