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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9项不文明行为下月起依法治理
http://www.CRNTT.com   2020-05-29 16:25:03


 

  2.公共场所秩序

  (一)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二)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娱乐、健身时使用音响设备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

  (三)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干扰周围生活环境;

  (四)以谩骂、起哄等不文明方式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

  (五)在遇有突发事件时,不配合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3.交通出行

  (一)驾驶机动车乱停靠、乱插队、乱鸣笛,不规范使用灯光,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二)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逆行,乱穿马路;

  (三)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乱穿马路,翻越交通护栏;

  (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抢占座位;

  (五)从车辆中向外抛物;

  (六)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按照规定停放。

  4.社区生活

  (一)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二)遛犬不牵引,犬便不清理;

  (三)违反规定装修作业或者室内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

  (四)在公共区域内擅自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

  (五)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

  (六)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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