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12家只是第一批的名单,将对后续更多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数字产业园区产生示范作用,因此,探寻合理的园区发展方式也是极为必要的。对于这个问题,应求同存异。
同在于三个方面,一是重基础,想要扩大数字服务出口、发展数字贸易,必须要有数字经济的产业基础作为后盾,因此各地在基地建设中要继续稳扎稳打,保证数字产业发展的基础上思考新模式和新业态;二是有方向,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说到底还是要进行出口,因此,不同于传统高新区、数字产业园建设,要对数字服务出口行业有所偏向,这里主要是指一些针对数字贸易方面的一些技术研发和应用;三是大格局,我们要打造的不仅是服务本国的数字服务出口,而是全球性的,因此从开始我们就不能以低标准要求自己,而应努力去做到领先,达到足以制定产业的游戏规则和标准的地位。
异更多的体现在产业选择和监管上,就像传统产业依赖区位特色一样,数字产业也应注重与当地特色相结合,做到分工协作,而不要各地趋同;监管上,数字服务出口是新生事物,需要从创新的角度去制定新的政策,我们要支持也要监管,包容审慎不代表无规放养,努力做到政策既有监管作用,又不妨碍新生事物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