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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香港人应放下包袱 重拾信心
http://www.CRNTT.com   2014-05-21 01:23:53


 
  梁爱诗指出,《基本法》第23条责成香港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政府和窃取国家机密等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组织或团体在香港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特区政府在2003年尝试立法,因大游行和立法会反对派议员反对而失败,至今仍未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4条要求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虽然特区的设立和规定,由《基本法》规定,例如:免服兵役,自行立法保护国家安全等,这些对过敏的基本要求,也是香港居民中之中国公民的义务。

  梁爱诗表示,一个公民与国家的联系,在乎种族、文化、语文和历史,在乎法律的事实,和感情上的共鸣,集体的公民、由于这些联系,成为民族成为国家,从历史上看,香港自古属于中国国土之内,香港居民绝大部份属中华民族,我们共享一个文化和历史,从法律上来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和《基本法》,我们是中国公民。在感情上,由于156年殖民地的统治,被英国人“洗脑赢心”,国家观念薄弱,香港人对回归前的法治、廉政等的珍惜,时常警惕恐怕失去这些优势,加上见过早期国家也走过不少颠簸的路,许多从内地移居香港的居民,背负着惨痛的经历,对国家经济、科学和国际的成就,怀着爱恨交织的感情,香港载经济上竞争力减肉,更依靠民主、自由和法制作为浮水板,满足自己的优越感。“一国两制”给予香港人很大的自由度和空间,一方面是特殊待遇,同时也成为两地人民团结的罣碍。

  最后,梁爱诗说,2007年,在基本法实施十周年的座谈会上,她曾说过:回归的意义不在换一面旗,改一些名称,而在经历一段心路历程,对国家民族的认同,对国民身份的认受。回归差不多十七年,香港人如何放下包袱,认识祖国,接受公民的责任,与内地和台澳同胞融合一体,包容友爱,团结一致,认识国民的权利和义务,为国家的民主、法治、发展和利益,为振兴中华出一份力。我们应该重拾信心,凭着往日创造繁荣稳定的香港精神,尽好“一国两制”下的公民义务。

  由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主办的“第三届‘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研讨会”19日在香港召开,来自两岸四地的专家学者集聚一堂,共同商讨“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发展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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