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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社会性死亡”就是天大的事情
http://www.CRNTT.com   2022-02-24 18:39:23


  “社会性死亡”对当事人是天大的事情。这样掷地有声的表述上了热搜榜。

  2月21日,最高检以“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为主题发布了第三十四批共五件指导性案例,本批指导性案例主要侧重精神性人格权的刑事保护,其中就包括轰动一时的杭州女子取快递被网络造谣案(检例第137号郎某、何某诽谤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称,最高检此次发布的5件指导性案例,主要选编了精神性人格权刑事保护的案例,基本都是较轻罪行的案件。苗生明表示,这些案件虽然看似“小案”,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情”。如检例第137号被害人谷某因遭受诽谤,使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遭遇“社会性死亡”。

  小案不小,小案背后牵涉的人格权利是“天大的事”,遭遇“社会性死亡”对于当事人来说,更是天大的事。

  从刑法分类来看,侵犯精神人格权类案件,大都是法定刑较轻的案件,罪名看起来危害不那么大,刑罚的适用有时难免有违谦抑之嫌,特别是像诽谤罪、侮辱罪,它们原则上是刑事自诉罪名,虽然由被害人自行取证、自行刑事自诉。

  然而,此次公布的案例证明,在网络信息化时代,被告人信口雌黄,随手一发,给被害人带来的危害有时却是难以预料和想象的,刑法必须做出回应,既惩罚犯罪,也是警示他人,特别是需要由传统的刑事自诉转向公诉路径。

  五件典型案例在适用刑法时,不仅体现出从严惩治,更做到了精准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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