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用保姆工资的算法来衡量全职太太的家务劳动补偿,注定有失偏颇。夫妻间的付出,不会像雇主与保姆间那样完全合同化,而会嵌入更多“情”的分量。在此基础上去理解5万“家务补偿”,方能少些偏狭。
倒不是说家务劳动的价值该被否定。网上替全职太太打抱不平的声音,甚至由此引发的恐婚情绪,有关方面也必须要重视。
现实生活中,一些全职主妇牺牲自我,无奈告别职场,全心全意为家庭和孩子付出,一旦婚姻遭遇变故,不仅落入十分被动的局面,还面临再就业时的歧视。对待这些现象,有关方面必须重视,幷为消除此类观念,创建更为平等的两性关系而努力。
此外,本案判决的意义在于,借助民法典激活了此前的休眠条款——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相信有了司法实践不断积累经验,未来法官们在行使司法的自由裁量权时,将会更加有的放矢、合情合理。
总而言之,家务劳动补偿可以有,但拿保姆的标准去衡量无价的爱与付出,恐怕只会让更多人不敢走入婚姻,杀死那只爱情鸟。(来源:四平日报 作者:白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