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法律责任层面看,第一,受害人购买或消费的产品(包括金融产品)与服务(包括金融服务),本身若存在欺诈,受害者无疑应从刑事制裁、行政监管、民事索赔三方面追责,本身若不存在欺诈,则依据去刚性兑付的原则,只能清算该公司既有资产乃至破产。第二,相关产品有明星代言的,依据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查看有无虚假广告宣传,有无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在其能力所及范围而言,如代理的产品是否是合法批准的产品等,当然不是要求代言人尽到实质审查义务,就金融产品而言,代言人幷无义务也无必要进行金融产品的合规性审查),如无,则明星代言后幷不承担责任,如有,则要看虚假广告的侵权程度,决定其是否应承担退出代言费等责任。投资者还是牢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西安理工大学经管学院教授扈文秀表示,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做法走偏了,有的超范围经营,有的暴力催收,有的引发消费者投诉,各种乱象很多。此外,跟传统银行有一套成熟的风控体系和监管规则不同,部分网贷平台乱象比较多,明星代言也不够规范。不管金融还是互联网,整个行业还需要规范发展、脚踏实地。(来源:华商报 记者:黄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