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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51信用卡催收背后P2P乱象:不上征信致恶意骗贷 违规放贷难求法律保护
http://www.CRNTT.com   2019-10-24 15:01:25


 
  问题在于,如此高的利息难道借款人就欣然答应?

  据了解,合同上的利息中规中矩,但幷不符合实际。“一方面可以把其余高额的利息安插别的名目,比如服务费;最关键还有,如果合同上写着给借款人下了10万元的款,其实到手只有7万元,但借款人还得按照10万元的本金去还。”

  如此一来,借款人非但没有把全款拿到手,还需要在前几年支付更高的利息,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何公司曾同意砍掉30期只求借款人依照前6期如期兑付的原因。据小王介绍:“个中猫腻其实借款人自己也知道,也会在催款过程中屡次提到公司这边的不合理,但合同在那里,双方对立情绪严重,所以想顺利化解矛盾非常难。”

  正因为公司存在违规贷款的情形,对于催收这件事,几乎类似的P2P都会选择私下解决。“国家也在严打这方面,但也关注到公司平台悄悄把相关合同修改了。”小王表示,单方面修改合同或能应对临时检查,但如果双方对簿公堂,显然存在放贷合规的硬伤。

  对此,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即便存在套路贷事实,对机构而言,仍有对借钱不还的借款人起诉的权利。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肖挺俊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机构可以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对借款人予以起诉,“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款项则不受法律保护”。此外,对于借款人欠债不还的行为,肖挺俊坦言,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社会道德的角度来说,均不允许,幷不能因为所借款机构有运营风险或“爆雷”就单方面拒绝还款。

  关于P2P行业至今仍未被央行普遍纳入征信管理的范畴,肖挺俊表示:“除了个别机构在申请网贷牌照,大部分P2P机构仅仅是有相关文件支持,幷没有在法律层面像对银行一样以正规的金融类结构对其正名,因此要想对接央行的征信管理存在限制”。但他表示,机构依然可以在起诉当事人未果的情形下提请法院要求将涉事借款人纳入征信黑名单,“但这个流程相对较长,时间成本较高,一般机构不会轻易尝试。”

  10月21日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对非法放贷行为的定罪处罚依据以及定罪量刑标准,划定年利率超过36%为非法放贷基准,自10月21日起生效施行。

  有分析指出,该政策主要打击对象就是从事超利贷、套路贷、超短期现金贷等借款利率超过36%的违规平台,或者暴力催收造成借款人伤亡的平台,会从严、从重定罪处理,从而会加速整个消费金融行业清理整顿。

  事实上,法规的出台亦是从制度上对机构的风控提出更高要求。肖挺俊告诉记者,如果上述网贷平台的出借款项遇到借款人不还的情形,而此前未对借款人进行详实的贷款担保验证,那么所借款项形成坏账进而导致出借人无法偿付的风险依然存在。(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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