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有过大病筹款经历的求助者在发布筹款后不久便接到不少自称是“职业筹款推广人”的推广邀约。对方允诺“日筹千元”,但要收取五成以上的酬金作为“服务费”。这些筹款推广人主要通过网络物色求助者,而患病的儿童因更容易引发同情,成为他们的主要目标。一些筹款推广人称,首选目标是年龄5岁以内,最大不超过8岁的患者。
职业筹款推广人,本质是连接爱心人士和求助者的中介或地推,或因求助者缺乏直接沟通爱心人士的渠道,或因求助者自身缺少相关媒介技能,或因求助者自身时间有限,由此产生相应的需求,幷催生了职业筹款推广人这一灰色职业。从媒体报道来看,职业筹款人的主要工作是建立渠道,制定相关精准投放思路——“业主群、宝妈群、老板群最好跑,我们都是给小孩筹款,他们容易感同身受。”而正因为求助者等不起,所以在职业筹款推广人高额的抽佣比例面前,他们缺乏议价能力,只要有钱就行。
毫无疑问,职业筹款人对求助者是乘人之危。一些职业筹款人说,人家不同意,我们也不会帮他们推的。言下之意,是说抽佣六七成是与求助者达成的合意。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求助者同意如此高的抽佣比例幷非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是意思表示不自由,即在求助者急需用钱的困境中,能多一分是一分。另一方面,爱心人士也是被利用的一方,因为其捐赠的前提,是捐赠款全部用于或绝大部分用于孩子的治疗上。如果背后存在这一层善款划分方式,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捐赠,所以,职业筹款人的行为也是对爱心人士的欺诈。
但即便如此,打掉职业筹款人就行了吗?恐怕不能如此推论。职业筹款人有一句话值得思考:“我们不帮筹,他们一分钱也得不到。”这便是此事的症结。职业筹款人的工作是有道德争议的,但同时对求助者又是有实际价值的。对于相当多数求助者,在拿不到一分钱和有条件的拿到一些钱之中,他们必定会选择后者,对于他们而言,过程正义与否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能不能拿到一些钱赶紧治病。
如果没有职业筹款人,很可能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职业筹款行为转入得更为地下,求助者需要较高的门槛才能进入;二是,职业筹款行为彻底消失,求助者只得在医院等公共场所就地求助或等待一些社会救济。无论哪一种,恐怕都是求助者所不愿意看到的,至少,在目前的灰色地带下,求助者所花费的成本是最小的。因而,比起打掉职业筹款人,真正的问题是,能否建立起一套替代性的运转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