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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张玉环式悲剧不再重演,让宋小女们不被辜负
http://www.CRNTT.com   2020-08-07 23:28:28


 
  相比起“赵作海案”和“呼格案”的“被动平反”,“张玉环案”的平反难度和阻力显然更大——对于江西高院来说,还张玉环以清白,必然意味着推翻此前的裁决,全面启动反思问责机制。张玉环和家人的“自我救赎”感人至深,江西高院的“自我否定”同样是一种勇气和担当。

  现实中,冤假错案的发生涉及很多方面:既有“有罪推定”的惯性思维,也有控辩失衡的庭审结构,还有因“疑罪从无”原则虚置导致的“疑罪从轻”。

  所有这些因素,在“张玉环案”中都展现得淋漓尽致。因为“有罪推定”,张玉环在缺少关键证据的前提下被定罪;因为控辩失衡,在江西高院终审裁决时,竟然没有律师为张玉环辩护;因为“疑罪从轻”,张玉环虽然被认定杀死两个孩子,却未判死刑立即执行。

  与多数冤假错案相同的是,张玉环自证其罪的过程中,同样看到了刑讯逼供的影子。电击、蹲桩、拳打脚踢、警犬撕咬……张玉环谈论往事的时候,外人很难想象那是一种怎样的噩梦。

  究其原因,执法者在有罪推定的思维主导下,很容易通过刑讯逼供“按图索骥”,而刑讯逼供“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又往往将被害人置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在人身自由受限、缺乏证人证言的情况下,想要举证执法者谈何容易?

  每一次冤假错案的曝光,都是对公民权利的伤害,以及对法治信心的打击。相比起启动国家赔偿机制,全面梳理反思、启动责任追究势在必行。在追究具体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也有必要审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对刑讯逼供的适用。因为刑讯逼供的存在,当庭翻供现象屡见不鲜。想要扭转这样的局面,不妨明确刑讯逼供的举证责任倒置,只要确认被害人在关押期间受到伤害,相关办案人员就必须自证清白。

  将近27年的时间已经过去,重获自由的张玉环感觉像是在“穿越”,第一次使用空调、第一次拥有手机……目之所及,生活中有太多令他意想不到的改变。其实,还有一些看不见的改变同样在深远地影响生活,“疑罪从有”已经被“疑罪从无”所替代,口供不再是“证据之王”,取而代之的是证据确实、充分原则。

  这些改变,不仅是张玉环所乐于接受的,也是他能讨还清白的关键,还映射出了时代的进步。“遗留问题”留下的教训,自然需要汲取:只有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少一些张玉环式大悲大喜的人生体验,才能不辜负“为前夫奔走”的宋小女们的努力。(来源:新京报 作者: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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