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歌手孙楠被曝举家从北京搬至徐州,让孩子就读于一所“国学学校”,引发极大争议。近年来,随着“国学热”不断升温,各类“国学班”应运而生。但一个让人警惕的现象就是,少数收费昂贵的“国学班”,打着“国学从娃娃抓起”的旗号,其实幷无办学资质,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其培养的学生也拿不到国家承认的学历,难以与现有学历教育衔接,严重干扰义务教育秩序。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普及性等特点,体现了国家对青少年的制度关怀。对于家长来说,让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选择怎样的教育方式和就学形式,幷不是“我的孩子我做主”,不能逾越《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底线和红线。
况且,不少所谓的“国学班”,把《女诫》《千字文》《弟子规》作为教材,过多推崇“六德”“六行”“六艺”,放松了对现代科学、人文科学的教育,搞无谓的复古,无益于学科均衡与青少年全面发展。更有甚者,部分民间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力量不过关,几乎是把孩子们当成了另类教育的“试验品”。放任此等非法办学现象存在,是对义务教育、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极不负责任。可以在义务教育中适当融入国学教育,但义务教育的法律底线绝不能失守。(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张培元 本文略有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