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林草系统专项巡察后,吉林省延吉市委巡察办通过反馈意见“四向”抄报制度,将巡察反馈意见报送分管的市级领导,市级领导针对该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力及发放“清收还林”补贴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林业体制改革中存在问题,给出指导性意见,该部门随后建立规范制度8个,存在问题全部整改。截至目前,延吉市委巡察办已将15个重点问题和巡察反馈意见一并报送3名市级分管领导,对14家单位的24名班子成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提高巡察反馈程序的严肃性,有利于各单位更加重视巡察整改。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新一轮巡察意见时,在常规巡察“双反馈”基础上,新增一个环节:被巡察单位的负责人要连续、分别听取巡察组组长反馈问题、区委巡察办提出整改要求和方案,以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谈话,确保反馈原汁原味、及时高效。
实践中,有的单位由于对自身存在问题正视不够,有的单位由于新老班子交替等原因,对巡察反馈问题存有疑问,导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大打折扣。对此,甘肃省金昌市委巡察办探索建立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每一份底稿所涉及的问题都要有来源、概述、具体内容、支撑材料。每一份问题底稿都需了解人、复核人及巡察组组长签字。“每一个问题有据可查、有据可依,增强了巡察报告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有效防止问题定性不准等问题发生。”金昌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说。
针对村级巡察层级多、整改事项琐碎等情况,江苏省常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构建分级反馈、分类整改落实机制,厘清各部门职责,倒逼被巡察单位把主体责任立起来。该市市委巡察组将综合反馈意见、共性问题清单和各村(社区)个性清单同时向镇级党委、被巡察村(社区)反馈;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同时针对巡察发现的镇村一级难以解决的系统性问题形成专报,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