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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评:面对西方政客“滥诉”不能沉默
http://www.CRNTT.com   2020-05-08 00:06:27


  中评社北京5月8日电/面对西方政客“滥诉”不能沉默
 
  来源:环球时报  作者:霍政欣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快速蔓延,给不少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带来重大冲击。在此背景下,美欧一些国家出现了“要求中国为疫情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的声音,甚至有人开始付诸行动。从法律角度看,这些针对中国的国际索赔诉求主要分两个层面展开:一是在美国国内法院起诉中国,二是诉诸国际法律机构向中国发难。那么,中国在这两个层面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面对这种“索赔”声音,中国该如何应对?
 
  “滥诉”扰乱正常国际秩序
 
  首先,可以确定地说,在美国法院起诉中国在性质上属于“滥诉”。作为主权国家,中国免受外国国内法院的司法管辖,这是中国享有的国际法权利,而不是外国给予中国的“恩赐”或“特权”。因此,在美国法院起诉中国挑战了各国公认的国家主权豁免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国际秩序。
 
  其实,即便依据美国国内法,美国法院对此类诉讼亦无管辖权。依据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只有在满足豁免例外的情况下,外国才不享有豁免权,而在针对中国的索赔诉讼中,这些例外无一能得到满足。中国政府防控疫情的行为属于政府行为,而非商业行为,不符合该法规定的“商业行为例外”。依据“完整侵权”规则,只有当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同时发生在美国境内时,美国法院才能基于“非商业侵权例外”对外国行使管辖权,而在这些诉讼中,原告所指控的中国政府的行为均发生在中国境内,该例外自无适用之可能。至于原告以新冠病毒为中国政府制造的“生物武器”为由,要求美国法院适用“恐怖主义例外”行使管辖权,这不仅在科学上是荒谬的,亦不符合该法关于“恐怖主义例外”的所有要件,令人啼笑皆非。
 
  此外,这些索赔诉讼背离了基本事实,明显在“嫁祸”他国。新冠疫情在美国失控性蔓延,与中国政府的防疫行为没有因果关系;相反,事实清晰表明,中国政府的努力有效延缓了病毒的国际传播。中国以自身的巨大牺牲为代价,将病毒向世界的传播速度减缓了至少两到三周。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就曾指出,中国举国动员应对严峻挑战,以巨大的牺牲为全人类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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