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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乡建乡创合作:调研分析与策略选择
http://www.CRNTT.com   2023-12-04 14:38:21


 
  三、台胞台企参与闽台乡建乡创面临的困境及存在问题

  (一)台湾团队流动性强,人员组成较单一、综合能力有待加强

  当前台青台干大多选择在经济发达、总体条件较好的省区和城市发展创业,愿意扎根乡村、投身乡建乡创建设的并不多见;另一方面,闽台乡建乡创项目启动后主要吸引台湾青年建筑师或者文创团队,其他行业(或专业)的台青较少参与其中。然而,当前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需要来自海峡两岸的青年建筑师和文化创意设计师及其相关专业人员之间的通力合作,以挖掘和传承当地特色乡土文化为基础,重塑和营造乡村公共空间,充分发挥其文化和经济、社会等功能,促进海峡两岸(闽台)乡村融合发展,从而为乡村振兴和民族复兴做出贡献。

  值得注意的是,经过多年发展与培育,当前参与闽台乡建乡创工作的不乏相对成熟团队,但也有一些新兴团队。前者一般能够从容面对服务项目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与新问题,维持团队稳定;但新兴团队可能因自身技能、资金及经验等相对不足,难以保证正常运转。据瞭解,即使是上述福建省青年建筑师协会特聘台籍专家吴正隆团队,刚来福建时也遇到乡建乡创经验与经费不足、甚至交流沟通与落地实施不畅等困难。究其原因,一是自身力量相对弱小、不确定因素多,缺乏有效的信息渠道和资源整合,特别是资源投入不足、人员流动频繁、综合能力不强等;二是服务项目内容与特色不清晰、发展方向与服务方式不明确,在长期的实践探索中容易出现疲劳和困惑;三是缺乏比较优势和较好的待遇与工作条件,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不足、难以留住人才,包括团队政策的不稳定性,以及初期政策宣传不充分、执行力度不够等。

  (二)宣传动员普遍不足,村民和社会参与意识及意愿有待增强

  当前,海峡两岸(闽台)乡村在政治、经济、社会甚至于生态、文化等理念存在一定差异。如台湾地区较注重社区自治和民间参与,特别是乡土文化传承与保护方面理念和实践并重,更加重视人文和社会的因素;然而,当前大陆正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加注重产业化和现代化方面的理念和实践,强调经济效益和产业升级与发展创新等。这些差异不仅反映出两地在历史文化、基本制度及发展水平与方向等的差异,也构成了两地文化与社会发展的独特面貌。尤其是组织开展闽台乡建乡创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乡村振兴和海峡两岸融合发展,这不仅要求我们创造条件让台湾团队设计和修缮房屋、开发文创产品,较好改变和提升乡村面貌与人居环境等;还要振兴产业与组织等,包括依靠台湾团队因地制宜培育组织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并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尤其是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渠道,打造特色产业链和民众参与平台等。

  然而,在乡村开展实地调研陪护式服务时,台湾团队可能会面临部分村民不理解和不支持、社会参与不足,甚至于劳动力和用工缺乏等方面问题。理论上,身为乡村的主人,村民们更应积极投身乡村振兴雄伟事业中;但和前文大部分台胞一样,村里大多数青壮年纷纷进入城里谋生,只留下老人、妇女和孩子等弱势群体,甚至只剩下为数不多的老年人。部分乡村不仅缺乏凝聚力,一些村民对乡村发展建设认同感不强、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意愿不高,甚至认为乡建乡创是台胞的事情、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的责任,他们不需要参与其中,等、靠和要的思想严重。因而,即使在台湾团队的带领和帮助下,也很难进行乡村建设。这就要求我们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研究探索如何多元化乡建乡创和乡村振兴的参与主体和推进路径,努力提高广大村民和社会参与的数量、质量和效益,更好促进闽台乡村振兴和融合发展。

  (三)政策措施配套不足,部分协议实施落地困难执行不够到位

  2018年以来,祖国大陆先后出台促进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31条措施”、“26条措施”,助力台胞台企发展的“11条措施”和“农林22条措施”,以及扩大开放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设个体工商户等政策,助力台胞台企享受更多同等待遇、分享大陆发展的难得机遇和红利。以上惠台政策措施及福建首创的乡建乡创合作模式无疑给台胞台企带来极大便利与好处,让更多台青渴望到大陆学习、实习和发展创业。尤其是近几年闽台往来与交流合作日益深入,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先行先试”出台和实施了更多便台利台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高质量打造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在政策研究、项目策划、资金扶持、平台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在推进闽台乡建乡创上取得新突破,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较好促进福建乡村振兴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然而,受岛内政治、两岸关系和国际经济发展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当前不仅一些利台惠台政策措施未能真正落实到位,甚至部分项目的相关协议也难以真正落实(或执行不到位),海峡两岸(闽台)乡村融合发展任重道远。进一步分析,一是政策宣传与实施具有一定滞后性,特别是相关政策措施出台后未能及时进行更有针对性的宣传推广,让台胞台企和业务部门知晓最新政策措施;二是政策宣传与推广力度较小,尤其是宣传方式单一、未能覆盖广大台胞,多数人对相关政策具体内容“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也未能准确理解和认识政策措施,并根据自身需求与专长等用好用足相关政策规定;三是一些台胞缺乏跟踪和关注最新政策规定的意识,有些台胞习惯按照自己的想法“单打独斗”,忽略祖国大陆给予的同等待遇和优惠政策与便利措施,走上“艰苦奋斗”的道路;四是一些政策规定相对宏观,缺乏实施细则(或配套措施),可操作性和实际效果并不强。总之,一些台胞台企在项目创设过程中常因对相关政策措施不熟悉、不准确导致执行不到位与落地落难,不仅使自身错失先机,而且难以进行下一步操作,甚至投入更高的成本(或代价),事倍功半。

  (四)服务项目“三化”,闽台乡建乡创发展后劲与成效并不强

  通过调研分析,我们发现在闽台乡建乡创发展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服务项目创设“形式化”、构建“模块化”、设计“拼贴化”等“三化”问题,影响发展后劲与成效。特别是有些地区为了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致力于高速推进乡村现代化建设与发展,努力创设乡村旅游服务项目,甚至盲目建设“形式化”的休闲广场(或公园),而忽略乡土文化的传承发展和村民生产生活的需求。而且这种“形式化”和“构建化”的设施搭配城市化的活动服务在乡村显得格外突兀,不仅对村民日常生活和生产生态没有实质性意义,还浪费乡村公共空间资源,破坏乡村独有的文化肌理,失去当地本应具有的人文关怀。

  另一方面,乡村公共空间混乱的“拼贴化”设计问题也已逐步显露出来。有些团队直接套用城市地标建设标准来建设乡村公共空间,在一个地块或者是一条街道上集中改造与建设,形成所谓的“特色街区”,不仅无法展现乡村的特色文化,还缺乏创新性和多样性。这种异化的空间表现形式,忽略了乡村公共空间的本土化和特色化,无法满足村民对乡村公共空间文化性和创新性的需求,难以引起村民的关注、甚至漠不关心。与此同时,有些团队仅能满足项目设计等的需求,但因并非专业运营团队、当地又缺乏相应人才等,导致一个出色项目在后期运营时面临各种困境,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五)融合发展制约较多,台湾团队想要真正融入当地并不容易

  透过政治制度、历史文化、发展历程、社会组织和对外合作等多个层面的分析比较,我们可以看到,闽台两地在乡村建设及其发展振兴方面存在较显着差异与许多共性特征。显然,闽台乡建乡创工作中突出面临的上述问题与困境凸显了当前“标准共通”及“多样化”和“全程辅导”其参与主体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尤其是多元参与主体可以减少甚至避免信息不对称和理解偏差,有针对性辅导可提高合作的效率和服务项目成果的可持续性。尤其是,初到大陆发展的台湾团队,在执行项目工作时往往习惯采用台湾地区标准,不自觉忽视了两地标准与要求的不一致性,甚至使所有努力前功尽弃,既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和自身声誉,也对乡建乡创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困扰。

  事实上,服务团队想要真正融入当地乡村也很不容易,特别是来闽发展创业的台湾建筑师、文创团队等大多是80后、90后甚至是00后青年,他们在价值观念、文化水平等方面和上一代人有巨大差异。特别是对于大陆的认同感、归属感不强,认为自己是“漂洋过海”离开家乡来到异乡发展创业;与此同时,部分团队在推进乡建乡创工作当中,存在着过分强调硬件建设的不合理倾向,即:较重视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而对于文化挖掘与传承、培育和增强乡村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工作重视不够。结果是当地的人文和地域特色难以得到突显,乡村建设不同程度呈现出千篇一律的“模式化”特征,导致一些地方传统乡土文化面临被破坏、毁损,甚至湮灭的危险。换句话说,当前闽台乡建乡创工作不同程度存在着重硬件、轻软件等问题,其根源在于缺乏对当地文化和特色的充分考量,未从村民的角度出发设计合适的乡建乡创项目,既为村民办实事,也逐步融入乡村社会,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然而,“台独”势力为了自身政治利益,也不断干扰和阻挠闽台经济文化与社会融合,多次歪曲事实抹黑大陆。可见,台湾团队想要真正融入乡村社会,将是一个长期过程与目标。

  四、扩大和深化台胞台企乡建乡创融合发展的策略选择

  (一)倡导专业多元,推进服务团队逐步多元化

  一是提倡多元化专业人员参与,特别是在海峡两岸(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建设中,要鼓励青年建筑师和文创从业者积极参与其中。我们认为,每位专业人员都有创造和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无论是建筑师、文化创意设计师,还是其他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都可以为两岸乡建乡创项目贡献自己的力量。这不仅有助于海峡两岸(闽台)乡村融合发展,还能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建设水平,创造更多机遇和价值。其次,在多元化专业参与的过程中,需要建立相关的机制和流程,以保证协同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这包括技术和知识交流平台,项目管理流程,团队协作模式等等。

  二是参与主体多元化,倡导政府、企业、社区和民间组织等不同实体间的合作方式,以共同探讨和解决乡村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处理地方涉台事务的官方机构, 主要负责涉台谘询, 落实并推进惠台政策的实施等;相关对口的企业应该积极为台湾团队提供帮助, 并共同促进项目进展: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应该全面统筹安排和推进相关事务;民间组织也应该积极推动人才引进计画的持续实施, 实现“以台引台”。进而促进乡村振兴和社区建设的可持续性,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以提高乡村发展项目的有效性和社会效益,同时也有助于加强政策层面的支持和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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