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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加拿大新国安法看“外部干预”
http://www.CRNTT.com   2024-07-26 16:10:32


(来源:大公报)
  中评社北京7月26日电/从加拿大新国安法看“外部干预”

  来源:大公网 作者:汤家骅

  何谓外部干预?制裁是否外部干预?偏颇不实之政治评论会否构成国安罪行?这些均是令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如果你计划到访加拿大旅游或到当地居住。

  最近,加拿大议院悄悄地通过了《反外部干预法》(Countering Foreign Interference Act),并在六月底获得“王室御准”,完成立法程序。透过此法例,加拿大政府订立了新的国家安全法,并修订了部分现有国安法条文。在新法案下,《1985年资讯安全法》(Security of Information Act 1985)正式更名为《外部干预与资讯安全法》(Foreign Interference and Security of Information Act)(下称《新安全法》)。当中一些修订,引起不少关心人权人士之广泛关注。

  修订后的《新安全法》适用于全球,当中明文规定任何人“在外国实体指示或协同下……通过恐吓、威胁或暴力的手段,诱导或试图诱导其他人”执行任何提升“外国实体的力量……损害加拿大利益”之行为,即属犯法,最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条文没有定明何谓“外国实体力量”或什么算是“加拿大利益”、损害定义为何和是否任何形式不分轻重之损害皆属犯罪。

  《新安全法》严苛违普通法原则

  除了罚则严苛吓人之外,《新安全法》规定的判刑亦与普通法原则相违背,即使被告的犯罪行为是由同一或有连续性的事件所引起,被告也可被判处“分期执行”而非“同期执行”刑期。相比罪行定义严谨,刑罚轻重有分之香港国安法,加拿大《新安全法》可说是极为模糊严苛,令人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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